名称:安徽省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
电话:0551-63809007
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兰州路88号青网大厦201室
国家职业技能标准
职业编码:4-05-05-02
鉴定估价师
(机动车鉴定评估师)
(2021 年版)
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制定
说 明
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,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,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,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,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,制定了《鉴定估价师(机动车鉴定评估师)国家职业技能标准(2021 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。
一、本《标准》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》(2015 年版)和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、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(人社厅发〔2019〕48 号)》为依据,严格按照
《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(2018 年版)》有关要求,以“职业活动为导向、职业技能为核心” 为指导思想,对鉴定估价师(机动车鉴定评估师)从业人员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,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。
二、本《标准》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(工种)分为四级/中级工、三级/ 高级工、二级/技师、一级/高级技师四个等级,包括职业概况、基本要求、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。
三、本《标准》主要起草单位有:山东省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、山东交通学院、山东交院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、潍坊鼎衡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、国家开放大学汽车学院、内蒙古工业大学、山西凌云道路交通鉴定评估有限公司; 参与单位有:北京市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、天津市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、山西省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、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、吉林省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、安徽省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、宁夏机动车资产鉴定与评估行业协会、海南省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、浙江省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、中国汽车流通协会、北京益智萌教育咨询有限公司。主要起草人有:卞良勇、施玉民、樊玉建、范艳辉、许行宇、薛颖炳、刘占峰。
四、本《标准》审定单位为山东省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。主要审定人员有:朱彦熙、陈学峰、王秀山、李津津、张明贵、赵友伟、付江洪、李连青、郭立军、聂长胜、喻志勇、张营、申炼、贾成千、崔京建、于东鹏、尚建民。
五、本《标准》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
葛恒双、贾成千,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崔京建、于东鹏、武健、尚建民、刘良俊、丁文花等专家的指导,以及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、山东英才学院、天津市竞诚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、上海诚平机动车鉴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南粤财物评估鉴定有限公司、吉林省汇证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、北京晶实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、河南至诚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、河北省机动车鉴定评估协会、湖北省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、北京运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、宁夏金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单位的大力支持,在此一并感谢。
六、本《标准》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,自公布之日①起施行。
① 2021 年 12 月 2 日,本标准以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网约配送员等 18 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》(人社厅发〔2021〕92 号)公布。
鉴定估价师(机动车鉴定评估师)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
(2021 年版)
1. 职业概况
1.1 职业(工种)名称
鉴定估价师(机动车鉴定评估师)
1.2 职业编码
4-05-05-02
1.3 职业(工种)定义
从事机动车技术状况鉴定和价值评估、机动车质量与技术鉴定等工作的人员。
1.4 职业技能等级
本职业(工种)共设四个等级,分别为:四级/中级工、三级/高级工、二级
/技师、一级/高级技师。
1.5 职业环境条件
室内、外,常温。
1.6 职业能力特征
具有一定学习、计算能力,较强的分析、判断和表达能力,正常色觉,具有一定的空间感,手指、手臂灵活性,动作协调。
1.7 普通受教育程度
高中毕业(或同等学力)。
1.8 培训参考学时
四级/中级工 160 标准学时,三级/高级工 120 标准学时,二级/技师、一级/
高级技师 100 标准学时。
1.9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
1.9.1 申报条件
持有 C1(含)以上机动车驾驶证,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四级/中级工:
(1) 取得相关职业②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(含)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(含)以上。
(2) 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(含)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(含)以上。
(3) 取得技工学校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;或取得经评估论证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相关专业④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。
(4) 取得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⑤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;或取得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(含) 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(含)以上。
持有 C1(含)以上机动车驾驶证,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/高级工:
(1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
② 相关职业:汽车维修工、机动车检测工、汽车装调工、汽车回收拆解工、农机修理工、工程机械维修工、工程机械装配调试工、摩托车修理工、摩托车装调工、二手车经纪人。下同。
③ 技工学校相关专业:汽车维修、汽车电器维修、汽车钣金与涂装、汽车装饰与美容、汽车检测、汽车营销、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、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、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、汽 车保险理赔与评估、汽车制造与装配、新能源汽车制造与装配、汽车驾驶、起重装卸机械操 作与维修、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应用、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。下同。
④ 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:汽车运用与维修、汽车服务与营销、汽车车身维修、汽车美容与装潢、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、交通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、汽车制造与检测、新能源汽车制 造与检测、汽车电子技术应用、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、机电技术应用、计量测试与应用技 术。下同。
⑤ 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: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、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、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、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、内燃机制造与应用技术、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、新能源汽车技术、汽车电子技术、智能网联汽车技术、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、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、汽车智能技术、司法鉴定技术专业;高等职业学校本科汽车工程技术、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、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技术、汽车服务工程技术专业;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车辆工程、汽车服务工程、汽车维修工程教育、智能车辆工程、新能源汽车工程、交通运输、
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、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。下同。
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(含)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(含)以上。